《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共包含海运、空运、公路、铁路四种运输方式,因各种运输方式的判定标准不同,每份报告只显示一种运输方式判定结果。特别注意:每份报告使用周期为当年。次年不可使用。
鉴定对象:
粉末 液体 电池类 磁性物品 车辆类 气瓶类 机械类 电子设备 制冷设备
1、粉末:医药、化工品、农药、植物提取物、金属粉末以及其它可能带有危险性的粉末等;
2、液体:医药、化工品、酒类、燃油、润滑油、洗涤剂、化妆品、香水、有机溶剂等;
3、电池类:锂电池(手机电池、摄象机电池、笔记本电脑电池等)、镍氢电池、镍镉电池、铅酸蓄电池、纽扣电池、燃料电池以及干电池等;
4、磁性物品:扬声器、磁体、电机、音箱、功放以及其它有磁性的设备和装置;
5、车辆类:汽车、摩托车、电瓶车及各种混合动力车辆;
6、气瓶类:氧气瓶、氮气瓶、惰性气体瓶、二氧化碳气瓶以及各种压缩气体等;
7、机械类:发电机、空气压缩机、割草机、制氧机、发动机、X光机以及其它机械设备;
8、电子设备:蓝牙耳机、各种分析设备;
9、制冷设备:冰箱、空调及压缩机以及其它制冷设备;
10、其它不能确定是否具有危险性的货物。
鉴联国检(广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进出口危险品、石油、化矿、电子电气产品、玩具产品、农产品、化妆品等检测业务,可办理涂料备案、危险分类鉴别报告、货物运输条件鉴定报告等证书,我司与广州海关技术中心和深圳海关工业品中心是协议合作伙伴,检测,检验事宜可以咨询我司
广州海关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一般依据IATA危险货物规章(DGR)2005、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第14版、GB12268-2005《危险货物品名表》、GB6944-2005《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以及物质安全数据表(MSDS)等标准,对货物作出鉴定。具体包括:
1)普通货物及化工品鉴定业务:
根据客户的需求,依据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橙皮书)、国际民航组织《危险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导则》(ICAOTI导则)、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危险品规则》(IATA DGR)、国际海事组织《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DGCode)、联合国《化学品分类及标记全球协调制度》(GHS)等相关国际规章对运输的货物进行危险性分类检测。如果筛分结果表明该货物不属于九类危险品的范畴,我中心将出具适合于空运、海运、铁路、公路、邮政以及快件的中英文对照的《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并注明该货物为普通化工品(鉴定书样本详见附件2),以期为空运、海运等相关部门的进出口业务的高效开展提供技术支持。
广州海关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鉴定标准:
《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桔皮书)
《危险品规则》(IATA DGR)
《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DG Code)
《铁路危险货物品名表》
《危险货物品名表》(国家标准)等
广州海关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危险品分类:
按照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的规定,危险品分为以下九大类:
第1类:易爆品
第2类:气体
第3类:易燃液体
第4类: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释放易燃气体的物质
第5类: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
第6类:毒性和感染性物质
第7类:放射性物质
第8类:腐蚀性物质
第9类:杂项危险品
申请《货物运输条件鉴定报告》需要提供哪些手续:
1、安全数据表MSDS(模板我司提供);
2、自愿委托声明(模板我司提供);
3、成分声明(模板我司提供);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委托申请单(模板我司提供)
6、准备150克样品
注:所有每一份文件都需盖上企业公章
二申请《货物运输条件鉴定报告》的流程:
1提供办理所有的资料,以及样品(样品也可以后面提供),以及办理的费用;
2整理好办理资料,去商检局办理,提供提单号,会出回执,不提供提单号,则不出回执;
3如果办理时没提供样品,则后补样品;
4出证。
三、其他问题
1、证书有效期多久?
答:一年,到期后需要重新提供样品和资料办理
2、没有样品可以办理吗?
答:可以,允许先办理,后面再补样品。
3、货到港了,还没办理怎么办?
答:可以立马提供资料办理,然后出回执去报关,等您收到货以后再寄样品给我,我再送到商检局。
鉴联检测专注于石油化工(汽油、煤油、柴油、燃料油、润滑油脂、设备润滑状态检测),工业原材料(化学品、涂料、塑料,橡胶、化肥,动植物油脂,香精油,林化产品),矿产品(稀土,有色金属,金属材料以及制品)三大板块的检测服务。
鉴联检测有良好的内部机制,优良的工作环境以及良好的激励机制,由一批高素质、高水平、高效率的人才组成,拥有完善的技术研发力量、专业的实验设备和成熟的售后服务团队。在检验检测领域有着丰富经验,拥有许多种检测手段,覆盖金属材料、有机分析,无机分析,仪器分析等检测手段。熟悉现行的GB/ISO/JIS/STMA/EN/DIN/BS/GOST等国内外先进的技术标准,掌握着新的检测方法。并与多家检测认证机构保持长期紧密合作关系,由鉴联检测出具的检测报告得到众多国际机构认可,我们有能力为客户提供一站式解决检测问题的解决方案。
报关报检业务请联系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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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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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必须拥有能保证安全运输危险货物的相应设施设备。
第六条从事营业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必须具有十辆以上专用车辆的经营规模,五年以上从事运输经营的管理经验,配有相应的技术管理人员,并已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岗位现任制、车辆设备保养维修和安全质量教育等规制度。
第七条直接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维修作业和业务管理的人员,必须掌握危险货物运输的有关知识,经当地地(市)级以上道路运政管理机关考核合格,发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第八条 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容器、装卸机械及工属具,必须符合交通部JT3130《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规定的条件,经道路运政管理机关审验合格。
第九条 非营业性运输单位需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须事前向当地道路运政管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符合本规定运输基本条件的报地(市)级运政管理机关批准,发给《道路危险货物非营业运输证》,方可进行运输作业。从事一次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须报以县级运政管理机关审查核准,发给《道路危险货物临时运输证》方可进行运输作业。
第十条凡申请从事营业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及已取得营业性道路运输经营资格需增加危险货物运输经营项目的单位,均须按规定向当地县级道路运政管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地(市)级道路运政管理机关审核,发给加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营运证》,方可经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